协助编办领导协调和处理机关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各项工作的落实;组织拟定全市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监督检查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调查研究,起草综合性文件;研究拟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市编办的会议组织、文秘、保密、档案、信息、干部培训、统计、宣传等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全市副科级以上行政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常设办事机构的设置以及对确需设立的临时机构提出意见;承办市级党政各部门职能调整的具体工作,协调市级党政部门与县区的事权划分;指导、协调和承办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县、区、乡镇行政编制总额及行政编制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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