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负责人才资源规划、预测工作,指导全市人才流动和开发工作,依法规范和管理并发展全市各类人才市场,负责省外、国(境)外人才机构进入我市人才市场的审批工作;推行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指导、协调全市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参与拟定高等院校、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政策,负责高等院校、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提出少量国家和省、市急需、应予保证的高等院校、中专学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国家和省、市特殊需要人员选调工作;研究制定吸引留学人员回国来淮工作和服务的具体办法,负责留学人员回国来淮安置及跨地区跨部门调整工作;研究制定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员配偶、子女“农转非”政策并指导实施;研究制定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流动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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