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 页 | 全局概况 | 机构设置 | 政策文件 | 政务公开 | 政策问答 |
 
 
人事局介绍
编委办介绍
领导分工
人事局介绍

  根据《淮南市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淮发[2002]2号)和《淮南市市直各部门“三定”工作实施意见》(淮编[2002]1号)文件精神,设置淮南市人事局。市人事局是主管人事人才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按照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原则,市人事局职能调整为: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职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推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推进和组织实施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合理配置。
  加强人事宏观管理和人事争议仲裁、人事行政复议,以及对全市人事政策法规、重大人事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人事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制定贯彻执行国家人事政策法规的具体办法,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事行政复议工作;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
  (二)负责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分配的宏观管理,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公务员队伍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公务员各项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推进建设工作;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综合管理专业技术职称及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五)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推行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制定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市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定人才流动政策法规,积极发展、依法规范和管理全市各类人才市场,建立和完善全市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参与高等院校、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政策的拟定,负责高等院校、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承办国家和省、市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福利的政策及标准;组织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休、退休政策。
  (八)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全市行政奖励表彰工作。
  (九)研究制定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制度。
  (十)组织实施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协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市政府系统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负责全市人事系统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奖惩等有关事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版权所有 淮南市人事局
技术支持 淮南市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