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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会议组织、信息综合、秘书事务、机要档案、信访、保密保卫以及机关行政、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市人大、政协提(议)案的办理工作;承办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人事信息管理及网络规划和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负责本局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室主任:洪祥斌(电话:6644405  6678290)

目 录

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二、政务公开制度
三、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
四、服务承诺制度
五、首问责任制度
六、调查研究制度
七、会议制度
八、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九、工作考勤制度
十、公务接待制度
十一、财务管理制度
十二、车辆管理制度
十三、保密制度
十四、公文处理制度
十五、文印工作制度
十六、计算机管理制度
十七、公物管理制度
十八、卫生管理制度
十九、安全保卫制度

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一、政治坚定。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忠于国家。热爱祖国,忠于宪法,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的团结,维护政府形象和权威,保证政令畅通。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格、人格尊严,严守国家秘密,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行作斗争。
    三、勤政为民。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热爱人民, 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自觉做人民公仆,让人民满意。
    四、依法行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滥用权力,不以权代法,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模范。
    五、务实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踏实肯干。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大胆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六、清正廉洁。克已奉公,秉公办事,遵守纪律,不循私情,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
    七、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不搞自由主义。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服从 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八、品行端正。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学习先进,助人为乐,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信,健康向上。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讲普通话。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实现机关工作的规范、廉洁、优质、高效,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关于进一步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作如下规定:
    1、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纪国法,遵守规章制度,廉洁自律,树立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的良好风气,
    2、工作人员要坚持在原则之内办理各项人事业务,不得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徇私舞弊,不许以任何形式牟取非正当收入,严禁受贿、索贿的行为。
    3、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公开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4、对基层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提供优质服务。该办的事马上就办,当时办不了的事要做好耐心解释工作。
    5、工作人员在市内执行公务(包括到县、区和市直各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检查指导工作),一般不要在所到单位就餐,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回家吃饭的,按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的规定安排工作餐。不得接受公款宴请和馈赠,不得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歌厅、舞厅、夜总会、桑拿浴以及其他高消费娱乐活动等。
    6、局组织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按会议伙食标准就餐,不搞宴请;不准借事由内部人员用公费大吃大喝,不准弄虚作假和铺张浪费。
    7、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长对全局廉政工作负责,分管局长对分管的科室廉政工作负责,各科室科长(主任)对本科室廉政工作负责。局党支部要教育机关全体党员,在全局廉政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使党风廉政建设与人事编制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8、建立监督机制,局纪检组、监察室为廉政工作督促、检查部门,并设立举报电话。电话号码:6678293,欢迎各界和群众举报。

政务公开制度

    为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人事工作方针、政策,规范人事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局机关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遵守和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
    2、求真务实。一切从实际出发,区别社会、部分单位、人事系统、局机关内部等不同范围,采取适当方式,公开适当内容,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3、突出重点。坚持走群众路线,重点公开社会热点和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并根据群众的合理要求和政务公开的实践,不断充实完善,做到方便群众,以利监督。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国家和省人事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实施办法、细则。
    2、考试录用国家机关公务员的指标数额、职位、条件、程序考试成绩和结果。
    3、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和结果。
    4、国家公务员调、转任的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和结果。
    5、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家属户口“农转非”的政策、条件、程序、指标分配和结果。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福利等有关政策、标准和办事程序。
    7、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政策、办事程序和结果。
    8、评聘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政策、条件、程序、结构比例和职务数额,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9、军队转业军官安置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结果。
    10、人才流动的政策、规定、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和结果。
    11、干部退休工作、工龄变更审批的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和结果。
    12、非领导职数的审批条件、程序和结果。
    13、选拔、推荐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享受政策特殊津贴专家的条件、程序、指标和结果。
    14、国家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为经济建设培养紧缺人才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办事程序。
    15、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办事程序。
    16、局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办法、程序和结果。
    17、重大管理事项的决策。
    18、领导班子廉政勤政情况。
    19、局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审批程序、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
    20、其他适宜政务公开的内容。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一)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形式:
    1、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将所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办事政策、程序、结果公布与众。
    2、制定下发文件。
    3、召开会议通报情况。
    4、召开新闻发布会。
    5、开展咨询活动。
    6、设立政务公开栏,实行张榜公布。
    7、实行亮牌办公、设立举报电话。
    (二)向部分单位和人事系统公开的主要形式:
    1、制定下发文件。2、开会通报情况。3、编发材料。
    (三)向机关内部公开的主要形式:
    1、内部下发文件。2、开会通报情况。3、通过局域网发布
    四、政务公开的审批程序
    1、属于向社会公开的,由有关科室提出内容和形式,经局长办公会或局主要领导审批。
    2、属于向部分单位和人事系统公开的,由局主要领导或授权分管局长审批。
    3、属于向本局机关内部公开的,按局有关规定办理。
    五、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和纪律
    1、按规定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接受党委、政府的监督。
    2、继续聘请人事工作廉政监督员,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3、将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规定下发县区人事部门和直属单位,接受基层单位监督。
    4、局监察室、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政务公开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各科室应主动及时报告政务公开情况。
    5、每年进行一次政务公开检查,通报结果,作为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
    6、对违反本制度的,要限期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责任者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

    为加强人事部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更好地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呼声,接受群众监督,改进机关作风,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制定本制度。
    一、参与接待工作的局领导是指局长(编办主任)、副局长、编办副主任、纪检组长等局领导班子成员。
    二、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是指局领导按照规定的日期,轮流接待来访群众,解决群众反映人事工作问题的一种工作制度。
    三、接待时间:接待日为每月的15日上午,时间半天。
    四、接待地点:局2楼会议室。
    五、接待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按照法律和政策,妥善处理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2、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原则。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既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政策,又要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解决问题。
    3、思想疏导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对来访群众要区别情况,以教育、思想疏导为主,道理要讲清讲透,所反映的问题属一般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属重大问题,由局领导协调并提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需要其他部门配合解决的,由局办公室予以协调。
    六、接待范围
    1、事关全市人事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县区人事部门和市直部门无权处理和解决不了的;
    3、涉及面广,问题又比较复杂的疑难来访案件;
    4、来访人员对原处理意见不服的; 
    5、按有关人事政策应解决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久拖不办的;
    6、确需向局领导当面反映的重大问题。
    七、接待方法
    1、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由局领导轮流担任。顺序一般为:局长(编办主任)、副局长、编办副主任、纪检组长。担任接待的局领导,如因公外出,按顺序后推。必要时,也可根据来访群众所提问题,按局领导工作分工临时调整。非接待日确需局领导接访的,由分管相关业务的局领导负责接待。 
    2、接待前,由局办公室根据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会同有关业务科室共同拟定接待方案,准备有关法规、政策及相关的文件、资料,提前3天呈送负责接待的局领导。
    3、接待时,由来访群众提出来访事由及要反映的问题,再由参加接待的科室人员进行解答,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建议,最后由参加接待的局领导提出最终意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必要时,可进行集体解答、座谈讨论,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局办公室负责做好接待记录。
    4、接待结束后,局办公室应将局领导在接待中提出的处理意见,分类整理,及时送交有关科室、单位和县区人事局,并做好督查、督办和催报工作。并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接待的局领导。
    5、局领导接待来访群众,以直接接待来访群众为主。根据需要,也可采取约访回访和下访等方式,倾听来访群众的意见,解答和解决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
    6、局领导接待日,也可听取局办公室有关信访工作的汇报,了解和掌握信访动态,协调和处理信访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

服务承诺制度

    为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规范机关行政行为,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勤政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服务态度承诺。工作人员要树立服务观念,文明办公,礼貌待人。对来访人员要满腔热情,态度和蔼;该办和能办的事情及时办、主动办,不拖、不推、不压、不卡;因与政策不符不能办或因手续不完备等原因暂不能办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二、办事公开承诺。对考试录用、调动、入编及工资审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和其家属户口“农转非”、高校毕业生就业、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转业军官安置等人事编制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凡不属于保密性质的,在政策、计划、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方面 通过张贴布告、新闻传播、下发文件或材料等形式向社会或部门公开,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办事时限承诺:
    1、凡属录、聘用人员,报批手续完备,半个月内办完审批手续。
    2、人员调动,材料完备,半个月内给予答复。
    3、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符合有关就业规定,材料完备,20天答复审批意见。
    4、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材料齐全,随时办理。
    5、日常工资变动,一周内审核审批完毕。
    6、转业军官符合安置条件,按接收范围和安置政策在省人事厅规定的时间内发出报到通知。
    7、流动人员档案寄存、行政关系挂靠,随到随办。
    8、上报省评审的材料,职称科在15天内预审结束,按时报省。
    9、经过市各系列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人员,评审结果报送职称科,一个月内予以审批。
    10、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办理,随到随办。
    11、职称晋升计算机考试的合格证书发放,于考试成绩公布后二周内领取。
    12、申请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报告、申请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 会报告、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审批,在送达职称科的一个月内予以办理。
    13、专业技术干部家属“农转非”的材料,凡手续完备,20天内完成审批手续。(不含公安、粮食部门审批时间)
    1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退休待遇审核,随到随办;因伤因病提前退休手续报局长办公会议审批,每月办理一次。
    15、公务出国政审,上报材料完整,一周内办理完毕。
    16、单位配备科级职数审批,材料齐全,符合省市有关改革文件规定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
    17、事业单位人员入编,手续完备,材料齐全,一个月内给予答复。
    18、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查办和反馈,并做好保密工作。
    四、承诺的保障与监控。一是组织监控。局纪检监察人员经常性地对承诺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诺行为给予查处。二是群众监督。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对外公开,专人负责,认真核查。三是制度和纪律约束。做好职位分类,明确每个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把事落实到人头,做到职、责、奖、惩相结合,对违诺的责任人给予批评和必要的处理。

首问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服务观念,创建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实行“首问责任制”。
    一、“首问责任人”即指第一个接待来访、来电、来信的本单位职工。
    二、“首问责任人”的内容是指人事编制工作,包括业务办理、机关建设、有关人事政策咨询等。
    三、“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提供服务,做到“笑脸相迎、仔细倾听、耐心引导、快速处理”。不得推诿,不得讲“不”。 
    四、“首问责任人”不能当场作出解答或不能处理的事情,要立即和能作出解答和处理的相关科室进行联系,并热情引导来访人到相关科室,不允许借故搪塞了事,相关科室要热情接待。来电咨询有关问题的,“首问责任人”不能解答的,要明确告之相关业务科室的电话号码和承办人员姓名。
    五、为了便于监督,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亮牌和挂牌办公。
    六、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首问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逐步完善首问责任制,促进全局职工服务水平的提高。

调查研究制度

    一、调研目的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增强人事编制工作的超前意识,研究探索新形势下人事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培养人事干部勤奋学习,求真务实,勇于探索的工作作风,为基层排忧解难;增强人事工作的主动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促进人事工作为大局服务。
    二、调研的主要内容
    1、国家新颁布的人事政策、法规等贯彻落实情况;
    2、人事部门正在办理的受到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工作在基层的反映;
    3、国家公务员制度单项法规落实情况;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前现状摸底;
    5、人才资源开发;
    6、帮助指导县区人事部门开展业务工作。
    三、调研的形式和方法
    1、深入基层上门调研;
    2、下发文件问卷调研;
    3、召开座谈会调研;
    4、综合调研。
    四、调研工作的实施
    1、局调研工作在局长领导下,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县以上领导干部要建立自己分工负责的基层联系点,推行定期现场办公,办公室负责联系协调和组织落实工作。业务科室工作人员要结合各科室业务,有重点、分层次地选择确定2个以上课题,每年下基层调研应不少于两个月。
    2、调研工作作为科室一项任务,要积极对目前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调查研究,撰写出1-2篇调研报告或专题文章,送分管领导参阅,质量好的逐级向上推荐。
    3、不断加大人事编制工作的外宣力度,积极跟踪周边和发达地区人事编制工作改革和发展的动态,加强交流和考察学习。

会 议 制 度

    为实现会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人事编制工作任务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党组会议
    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成员参加。主要任务:传达贯彻和研究落实上级的批示、决定及部署的重要工作;审议并决定需要向市委、市政府、省人事厅、省编办的报告和请示;审议并决定全市人事编制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加强局机关党的建设、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问题;讨论并决定局机关编制、机构设置以及干部培养、任免、调整、奖惩等事项;研究其它重大问题。
    二、局长办公会议
    会议由局长(编办主任)、副局长、编办副主任组成。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主持。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和与会议议题有关的科室、所属单位负责同志列席。
    (一)、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也可视工作情况随时决定召开。
    (二)、会议研究的主要内容:审议全市人事工作政策法规和实施办法;研究决定各科室人事行政的各项业务工作和有关事项;研究决定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工作;研究决定本局职工生活福利、社会活动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的议程、时间经局长审定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并做好会务工作。会议决定事项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有关科室办理落实。
    三、局务会议
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主持,副县以上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参加。
    (一)、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局长确定随时召开。
    (二)、会议主要内容: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会议精神,讨论和布置全局性、阶段性的人事工作;总结上一季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一季度工作任务以及其他需要研究讨论的事项。
    各科室需要提请有关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由分管局长审核同意,交办公室汇总后,报局长确定。具体事宜由办公室负责办理并提前通知各科室做好汇报准备。对未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会议期间不得动议或讨论。对会议决定的事项,有关科室要逐一落实,并将办理结果及时报给分管局长。
各项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负责决定事项的交办、催办和督促检查工作。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1、机关的政治业务学习,根据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布置和安排以及上级业务部门有关要求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每周五下午为机关政治业务学习日,除办公室轮流安排人员值班外,机关工作人员都要参加学习,不准迟到早退。学习日局内不办公,不开会,不安排外出工作。科室自行安排工作不得占用学习时间。特殊情况需要在学习日安排工作的,必须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长批准。全年有三次无故缺席未参加学习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3、政治业务学习日集中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及人事工作政策和业务等。组织学习的同志,要做好学习材料的准备,认真负责地组织好职工学习,做到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的“三落实”。
    4、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和中心工作的需要,适时邀请上级有关领导及专家、学者来我局举办政治、业务讲座。定期安排局各科室轮流进行业务学习讲座。
    5、实行学习签到制度。建立《政治业务学习考勤簿》,由本人签到。无故缺勤人员,由局办公室根据局《工作考勤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6、凡参加学习的同志,要严格遵守学习秩序,不准看报刊杂志等书籍,不准大声喧哗,交头接耳,做小动作。学习时间必须关闭手机、传呼等通讯工具。组织学习讨论要积极踊跃发言,以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提高学习效果。

工作考勤制度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工作人员应认真遵守每周五天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做到“四不准”,即:不准擅离岗位;不准窜科室聊天;不准在办公室打牌、下棋;不准在办公室用微机玩游戏或炒股。
    二、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考勤签到
    1、工作人员一律参加上下午两次集中考勤签到,到岗人员如实签注到岗时间,无故未签到者视为缺勤。
    2、考勤签到由局办公室安排全局职工轮流值勤,因外出或请假不能执勤的由本科室负责人代理,并做好考勤记录,交值班领导签字后,当日交局办公室。
    3、签到人员和值勤人员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为他人代签。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签到者,应提前通知办公室和考勤人员,由考勤人员注明公出事由,视为出勤 ,不请假不到岗者,视为旷工。
    (二)、实行抽查
    每月由局值班领导带队,随时抽查机关工作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发现人员无故不在岗的,按缺勤处理。每月抽查不少于二至三次,办公室负责做好抽查记录。
    (三)、严格请假手续
    因事因病不能正常上班,必须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由科长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审批,报办公室备案,因急事或其它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前请假的,也可事后补假,并说明理由。
    (四)、出勤情况的考核
    确定出勤情况结果的考核依据:上下班考勤表、政治业务学习考勤表、抽查记录三部分组成。月末办公室必须将考勤记录连同请假条校对三项。
    三、奖惩办法
    1、凡月出满勤,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者,可享受当月足额考勤奖。病、事假按半个工作日扣除5元考勤奖类推;无故缺勤者,除扣除考勤奖外,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
    2、国家法定的探亲、婚、丧、产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根据《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病假超过半年、事假超过三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得参加本年度考核;旷工或无正当理由超假连续达到10至15天的,或者一年内累计达到20至30天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

公务接待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在公务接待工作上本着既热情周到,又勤俭节约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陪同人员实行分级接待。县处级以上客人原则上由局领导陪同,一般客人由对口业务科室负责接待,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从紧控制陪同人数。来客5人以下的,陪同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来客6人以上的,陪同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
    三、严格用餐标准。地市(厅)级领导同志,每人每天8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30元);县处级领导同志,每人每天6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25元);一般工作人员实行工作餐,标准为毎餐20元(早餐10元)。宴请地市(厅)级领导一桌500-600元,宴请县处级领导一桌400-500元,宴请兄弟市人事部门科以下工作人员,标准控制在300元以下。
    四、基层单位到各科室联系工作、办理业务,原则上不安排就餐。因路途较远,中途不能回去就餐的,可按每人毎餐20元标准安排工作餐。
    五、本局职工因加班需要不能回家就餐的,按每人毎餐20元标准安排工作餐。
    六、不准安排公务以外的公款接待,不得假借加班之名,用公款就餐。
    七、来客需要住宿的,一般应就近安排。住宿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住宿费由来客自理。特殊情况需要局支付住宿费或报销住宿费超标准部分的,应事先经办公室审核并报局长批准后方可安排。
    八、完善接待程序。省厅及兄弟市人事部门来局就餐的经局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全面负责安排;业务科室安排工作餐的,实行派单制,由科室负责人到办公室填写《就餐通知单》,经分管局长签字后,到餐厅就餐。凡未经批准擅自安排或超标准安排的,由负责接待人员自理。

财务管理制度

    为严格执行财务政策规定,保证全局正常业务经费开支和各项工作的完成,本着“统一管理,计划使用,合理开支,集中审批”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经费管理
    全局经费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局主要领导对全局的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局办公室依据本规定和局领导的要求,办理有关经费管理业务。具体办法是:各种开支入帐实行主要领导“一支笔”审批,办公室按批准的开支计划支出经费后,发票由经办人签名,局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局长签字批准后报销入帐。
    二、票据管理
    全局所有收费项目,一律使用淮南市预算外资金票款分离交款书或全省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收据。票据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并负责提供科室使用,收费时由科室开具淮南市预算外资金票款分离交款书,由交款人到指定银行交款,科室人员依据银行开具的收据办理业务,严禁使用私自购买的普通收据收款。
    三、印制费管理
    1、局属科室及事业单位的文件资料印制,由局文印室承印。对急需且文印室不能及时或无能力印制的文件资料,经局办公室同意并签发批准单后,可到其他地方印制,费用由局办公室统一结算。各科室、各单位不得擅自到局外印制各类文件资料。
    2、印制量较大的各种证件、申报表、审批表等,应将印制的数量、单价和所需金额报局长批准,经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四、差旅费管理
    1、出差须有文件通知和领导意见。借款凭证必须由局长签批。出差人除符合有关规定外,一般不得乘飞机和包乘出租车长途出差。因特殊情况确需乘飞机者,须在接到会议通知5日内报局长批准同意。
    2、出差期间,不得用公款购买办公用品或生活、学习用品,确需购买的,应先征得局长同意,其购物发票经办公室审核后,由局长审批报销。
    3、差旅费标准按《淮南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淮财行[97]57号)文件执行。凡出差借款者,必须在返回后一周内到财务室办理结帐手续。前帐不清,后帐不借。
    4、外派学习、挂职、扶贫、锻炼等经费单列,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业务科室到省厅办事,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签发《出差通知单》。中午省厅未安排,自行就餐的,每人可凭当日就餐发票按20元工作餐标准回局报销,不再报销差旅费补助;未报销就餐费的,可按规定报销差旅费补助。
    五、计划使用程序
    1、先审后用
    为合理使用有限的资金,经费实行“计划管理,先审后用”。属于全局性的职工福利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购置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支出、用于环境卫生、通讯、车辆等经常性保障支出,由局办公室作出计划,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开支。
    2、统购统发
    日常办公用品(含微机耗材)实行办公室统一采购发放制度。办公室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指定人员(2人以上)统一采购,确定专人验收、专人保管,分科室登记发放。
    3、申报计划
    (1)、业务科室于每月二十日前报下月预算外经费用款计划,局财务室汇总后报预算外资金管理局,申报拨款。
    (2)、科室业务费的支出,应事先填表列项,经分管局长审核,交局办公室集中提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按计划开支。
    六、财务制度
    要严格按照财政、物价、审计部门规定办事,严禁乱收乱支和无计划开支。局办公室财务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按月向局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严格按财务制度,按规定程序和有效凭证报销记帐。要坚持原则,对不符合财务规定和超标准的支出,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局纪检组对财务管理依法进行监督,对存在问题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对发生的违纪问题要认真查处。

车辆管理制度

1、办公室负责全局驾驶人员和机动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配。
2、驾驶人员应自觉服从调配,强化服务意识,遵守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没有出车任务时,应在自己办公室待命,有出车任务时做到随叫随到、出车准时、安全。下班后车辆要入库(没有车库的车辆一律停放在本局办公楼楼下或政府大院内),否则,若车辆被盗,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必要的处分。
3、局领导工作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业务科室不安排用车,确因特殊情况,经局领导同意,由办公室调度车辆,用车科室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
4、驾驶人员要服从调配,出车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做到出车有记录,不得用公车作为个人上下班的交通工具,不得违反规定私自出车或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违章驾驶、私自外出,所出责任事故由驾驶人员自负。
5、驾驶人员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开情绪车、不开故障车、不开英雄车、不酒后开车,以确保人员、车辆安全。长途出车,办公室应提前一天通知驾驶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6、驾驶人员要爱护车辆,精心维护和保养,使车辆保持良好状况。如需维修,由驾驶人员提出维修申请、维修项目及预算金额计划,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维修。(突发维修除外,但需事后补办手续)
7、本局所有车辆均指定在同一厂家维修,由办公室负责办理结转账手续,并为毎部车建立维修档案,定期向局领导汇报修车情况,适时公布维修次数和金额。
8、汽油票由办公室专人管理,驾驶人员按出车里程领取并造册登记。非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驾驶人员不得用现金购买油票,毎月底向办公室主任报告本月行车里程数,用油量与行车里程数应基本相符。

保 密 制 度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保密教育,学习保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保密观念,自觉遵守保密制度,落实保密措施。
    二、公文处理过程中各环节,均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机密文件除正常清点外,毎季度要全面清点一次。
    三、按规定范围传阅文件,并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的内容要守口如瓶。
    四、不把无关人员带进办公室,不在公共场所谈论机密事项,不准携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五、机密文件、资料不经允许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外借,严禁复制密码电报、绝密文件。
    六、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重大事项,要用专用记录本记录。凡涉及保密内容的,不得向外泄露、公开,杜绝跑风漏气现象。
    七、违反有关保密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有关部门处理。

公文处理制度

    一、公文处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及时、准确、安全。主要任务是文件的收发、分办、传递、缮印、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等。公文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二、凡主送局机关的来文(包括开会带回来的文件)均应交办公室机要文书统一签收、登记。机要文书不在时,有关人员可以代收,但不得拆封。凡写明某领导同志亲启的公文或信函,应交领导人收拆。
    三、及时按分办、批办的意见,做好公文的传阅、送办工作。要缩短公文运转周期,提高工作效率。局领导和职能科室文件传阅、会签均应在文件送达两日内退回办公室。传阅文件不得横向传递,也不可未经登记签收自行抽取留用。
    四、公文具体承办科室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向办公室反馈办文情况。
    五、草拟公文要符合规定要求,正确运用文种、格式,并坚持办公室审核制度。文件统一由办公室审核送局领导审批。审批公文,应明确签署意见,写上姓名和日期,非特殊情况,领导人不签发未经办公室审核的公文。拟稿、修改、审核、审批文件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可使用圆珠笔、铅笔等。文件签发后统一由办公室登记、安排印制。公文办理各环节各负其责,确保文件质量。
    六、机要文件的发送、签收由机要文书负责。涉及到保密内容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失、泄密。对失、泄密或丢失公文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对于办理完毕的公文,按文书立卷有关规定,做好立卷工作。
    八、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做好局印鉴的使用,管理工作。

文印工作制度

    为提高局机关公文印制质量和工作效率,按照公文规范和保密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根据工作需要,文印室负责局机关各科室所有文件、材料和表格的印制。
    二、各科室要求打印文件、材料、表格等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交文印室先登记、后打印。
    三、特殊急件,当日必须完成的须经分管领导批示,一般文件按先后顺序在2-3日内完成,非正式文件和表格在一周内完成。
    四、各科室送交的非正式文件和表格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打印。
    五、50页以下的文件,经打印后复印;50页以上的各种文件、材料和表格均在一体机上印刷。特殊情况,由办公室主任决定。
    六、打印文件要保质保量,打字每页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三;印出的文件做到字迹清晰、整洁,页面美观大方。
    七、文印室要保持清洁卫生,各类打印纸要按文头或型号定位整齐排放,并注意节约用纸,要及时清理监烧废弃印刷纸张。
    八、爱护机器设备,注意保养。机房重地,除专业打字员和办公室有关人员外,其他同志不得随便进入。设备维修和购买耗材,按局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计算机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我局办公自动化建设,促进全局职工加强学习计算机知识,规范局域网管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局计算机局域网主要用于办公自动化、公务信息传递,便于职工及时了解国内外时事,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使用计算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计算机管理的法律、法规。
    三、禁止工作时间在计算机上进行打牌、下棋等各种游戏活动;禁止上网聊天,以及登录反动、淫秽、色情等不健康网站。
    四、计算机为办公自动化的主要设备,广大职工要爱护计算机,规范操作程序,非本局职工不得使用计算机进行其它活动。
    五、为便于业务学习和交流,各科室要将本科室的主要业务、相关政策、工作动态等按局统一要求在计算机上设置共享。
    六、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增强保密意识。科室需在局域网上发布的有关人事编制信息,必须经主要领导审阅批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七、为保护网络安全,个人所用的一切软件资料在进入局域网前须经严格杀毒,防止感染计算机病毒。
    八、科室计算机等有关设备出现不能自行解决的故障,需要维修并发生相关费用的,应事先向局办公室申报,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方可维修。

公物管理制度

1、局机关一切财产都必须登记造册,妥善保管,爱惜使用。无故损坏、丢失要按价赔偿。
2、各科室的办公用品及设施要认真管理,不得化公为私,占为己有,如有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机关办公用品由局办公室统一购买、发放、并履行一定的领取手续。
4、机关人员调离机关,办公用品如:电脑、录相机、录音机、计算器、照相机、图书、音像、资料等应主动交还。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
5、节约用水、用电、用纸,反对一切铺张浪费现象。
6、办公室定期检查或抽查各科室的公物使用及管理情况,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令其限期整改。

卫生管理制度

1、局办公楼整体卫生由培训中心负责管理、办公室协调。
2、培训中心负责安排人员清扫主楼大厅、楼梯、卫生间、盥洗室、4-5楼、附楼及大院内卫生保洁工作。
3、1-3楼走廊卫生每天必须清扫一次,由办公室安排楼层各科室轮流值扫。
4、每天上班后十五分钟内为卫生清扫时间,毎星期五上午各科室对室内卫生进行彻底清理。
5、重大节日或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各科室进行全局卫生大扫除。
6、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各科室做到窗明几净、室内整洁。
7、办公室负责卫生的督促、检查工作。(1)每天督促值班科室打扫楼层卫生。(2)每周五对各科室卫生进行检查。(3)每月由局值班领导带队,对全局卫生情况进行两至三次的督查评比。
8、人才宾馆的卫生管理制度,由培训中心自行制定。

安全保卫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都要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依法行政,按章办事。
2、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局综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负责各自的治安防范工作。
3、社会闲杂人员不得随意让其进入办公室或在办公区戏闹逗留,以免影响办公。
4、下班前,检查文件存放是否安全保密,关好门窗,锁上保险;财务室不得违反规定存放过量现金。
5、注意防火,易燃物品不得靠近火源。正确使用有关设备,电脑、热水器等电器设备在下班前要关闭电源,因使用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6、加强门卫安全管理,做到二十四小时不脱岗,下班关闭大门。
7、做好节假日和各类人事考试试卷的安全保卫工作,按有关安全要求安排带班领导和有关科室人员值班。
8、加强治安信息工作,发现不安定的因素及时与办公室通气,采取防范措施,重要信息向公安部门报告,以防患于未然。知情不报或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相应责任。
9、餐厅和局对外开放的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培训中心负责管理。
10、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因工作失职而造成被盗或其他安全事故,要追究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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