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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事局行政审批项目服务指南
窗口电话:6664033
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 皖发[2001]25号 1、各单位推荐;
2、市人事局审核;
3、市政府审定后报省人事厅。
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请 表;
2、单位推荐函;
3、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证书及相关材料。
30个工作日 1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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