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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事局行政审批项目服务指南
窗口电话:6664033
执行引进设备安排的出国(境)培训项目
皖政办[1994]19号、国家外专局每年申报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项目相关单位申报项目计划,市外专局审核后报省外国专家局。
1、单位公函;
2、出国任务批件;
3、引进设备合同中有关培训安排的条款复印件。
材料齐全,符合规定,5个工作日内报省外国专家局。
版权所有 淮南市人事局
技术支持 淮南市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