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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事局行政审批项目服务指南
窗口电话:6664033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人才交流会审批   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2001年第1号令《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1、单位申 报;
2、市人事局审 批。
  一、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申报材料:
1、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书面申请(设立理由、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业务内容、法定代表人、收费项目和标准等);
2、1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证明;
3、工作人员简况及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
4、工作章程和制度;
5、其他必需材料。
  二、人才交流会审批申报材料:
1、举办人才交流会书面申请(举办理由、名称、举办单位负责人;场所、时间、对象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等);
2、5万元(暂定)以上举办资金证明;
3、交流会举办办法;
4、其他必需材料。
  符合规定,材料齐全,中介服务机构30个工作日审核完毕;人才交流会10个工作日审核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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